協康會
如何制止幼兒出手打人?
嬰兒在半歲之前,與父母之間的相互關係純屬「感受階段」,情緒反應視乎其生理需求是否得到滿足。隨著身體機能的發展,半歲以後的嬰兒進入「主動階段」,支配自我行動的需求也不斷增加,當得不到想要的東西會感到失落和憤怒。初期,鑒於能力上的限制,負面情緒會隨注意力的轉移而很快消失。到他們九個月大左右,情況就會有些改變。這時,嬰兒會因不順意而發脾氣,並會沖著大人用敲物甚至打人的方式表達憤怒。此時,父母的反應將影響嬰兒將來的道德發展。
針對嬰兒的不良行為,父母應著重讓嬰兒學懂解讀負面的訊息。一般來說,用果斷的聲音說「不准」這個詞已能使嬰兒停止做某一動作了。父母亦須注意在傳達負面訊息時,肢體語言應與口頭語言一致。如果對嬰兒說「不准」的同時,臉上卻帶著憐愛地笑問:「寶寶怎麼打人啦?」。這種情景之下,嬰兒雖未必懂得語言,但從觀察父母的神態,他們得到的信息將是父母似乎喜歡這種行為,這實在與父母的心意大相蹊逕。因此,父母必須從一開始就使這個附有限制訊息的詞發揮實際作用。當嬰兒出手打人時,父母應不僅說「不准」,而且要馬上抓著他的手,然後想法轉移他的興趣,將他引導到另一樣適合的活動上去。
三歲前的孩子尚未具有自行分辨對錯的能力,他們大腦接受事物的方法主要依靠父母重覆灌入一個特定的模式,繼而原封不動地在腦裏形成印象。換句話說,嬰兒天生便有一種不需要理解的吸收能力。當父母一再用嚴厲的聲音和表情傳達限制的信息,嬰兒終會理解「不准」的意思。
因此,父母宜及早對孩子灌輸人生的基本行為準則。當嬰兒做對了,可以對他微笑表示嘉許;如果行為不妥當,則可皺起眉頭,用肢體語言表達不允許。這樣,經過反覆的灌輸及糾正行為,嬰兒會體驗到中間的因果關係,並建立「社會參照」的能力。藉著觀察和正確回應別人對他的行為的指導示意方式,嬰兒會學懂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尋找社會暗示,例如開朗的聲音代表可信任,緊張的語氣代表須注意等,藉以調整自己的行為。
撰寫﹕協康會臨床心理學家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