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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港孩由幼兒做起
近年香港小孩經常被標籤為「港孩」,大致上是指他們自理能力低、情緒管理能力低、抗逆力弱、不積極參與任何活動、自我中心等表現。「港孩」出現的成因,或許與家長未有提供適當機會讓孩子實踐自主有關。不想孩子成為「港孩」,家長可從他們幼兒階段做起。
學習獨立做家課
一般幼稚園已經開始要求三至四歲的孩子學習並掌握一點自理能力,家長可以嘗試與學校配合,先了解幼稚園的要求,再在安全及合理範圍內,在家中多給予孩子機會處理自己的事。以做功課為例,學前階段(六歲前)的孩子需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學習如何「自動自覺」做功課。起初可以在家長陪伴及協助下,讓小孩嘗試做功課,例如可以跟孩子一起商討做功課的先後次序,完成時要給予正面鼓勵,讓他們獲得成功感、滿足感。當他們適應做功課的習慣,家長就可以退後一步,將主動權、自主權交給小朋友。家長可以跟孩子說:「爸媽會先離開一會兒,但我們稍後會回來看你的功課做得怎樣。」這就可以讓孩子知道,他們可以獨立做功課,但父母仍然會在附近陪伴他們。家長亦應避免在孩子做功課時,在旁邊進行其他玩樂活動(如使用平板電腦 “煲劇”)),以免分散孩子的專注力。
好好管理情緒
除了幫助「港孩」建立積極做事的態度,家長亦需要在幼兒時期幫助孩子掌握管理情緒的技巧。不少家長看到孩子在不開心的時候大哭和發脾氣,就會覺得很擔心。其實幼兒或許並未有足夠的詞彙去表達情緒狀況或調節表達自己的能力,大哭和發脾氣其實是正常表現,願意跟關係最親密的父母釋放情緒,表示大家有著親密的關係。在此情況下,家長應幫助孩子認識和接納自己的感受,給予他們抒發情緒的空間及時間,而非壓抑或否定情緒,例如可以說:「爸爸看到你有點不開心,你可以先休息一下。」待他們情緒平復後,才再慢慢引導他們訴說不開心的事,並一起商討解決問題的做法。
一致的管教方式
今時今日,大部分都是雙職家長,需要同時兼任職場及家庭的崗位,他們會將照顧子女的工作交給家傭或祖父母負責。但是家長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有著獨一無二的角色,處理管教子女的問題其實都不應假手於人。當家長實在無暇照顧子女時,亦應向其他照顧者清晰地表達一致的管教目標及實行方法。
如果家長能夠幫助孩子在學前階段,建立合宜的自理及管理情緒的能力,包括學懂與人溝通技巧、合群、合作的概念,並了解個人行為所導致的後果等,相信到小學階段已經可以省卻很多管教的難題。養育子女是一條漫長的路,家長看到孩子有需要,改變管教方式的選擇,永遠不會做得太遲,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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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協康會教育心理學家黃俊傑